我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校内结题验收结果公示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8-12-11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59号)的精神与要求,我校组织了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校内结题验收工作,本年度共49个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参加验收。经项目组自查、学院审核、职能部门形式审查、校内外专家评审,“船舶与海洋工程综合改革”等17个项目完成建设任务,符合结题验收要求,校内验收结论为“通过”;“社会学综合改革”等24个项目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但是验收材料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修改,验收结论为“整改后复审”,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通过”;“高等院校探究式教学的研究与实践——以旅游市场营销课程教学为例”等4个项目,由于项目负责人出国学习或援疆、挂职等客观原因申请延期;“法学综合改革”等3个项目无实质性改革研究,无建设成效,验收结论为“不通过”;“广东海洋大学-深圳交响乐团艺术实践教学基地”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材料,未参加项目验收,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1211日~17日。公示期内,如对项目有异议,请与学校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曾永连,电话:2383363;电子邮箱:jxpgzx@126.com。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请与学校监察处联系,联系人:邓玉琼,电话:2383501,电子邮箱:jwb@gdou.edu.cn。来电来信请用真实身份并附具体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后符合要求的项目,经学校批准后校内发文公布校内验收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省级验收。

 

 

 

广东海洋大学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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