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工作职责

在学校党委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对学校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

一、负责专业、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1.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科教育发展规划,组织一流专业建设、新专业申报和专业调整,会同推进专业认证。

2.组织制(修)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组织落实专业教学计划。

3.组织一流课程建设,组织制(修)定课程教学大纲。

4.组织规划教材建设以及教材征订、发放与教材款结算。

5.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组织申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6.组织教师授课比赛、公开课和教学改革研讨会。

7.组织申报教学成果奖,推广宣传优秀教学成果。

8.组织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二、负责教务管理工作

9.制(修)定学籍、选课、排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10.制作教学周程表,组织全校排课工作。

11.组织学生选课,维护学生课程表。

12.维护学生学籍,组织转专业及其他学籍异动(含休学、复学、退学等)工作,负责学籍注册与学历、学位注册。

13.组织审查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发放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出具各类证明书。

14.组织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招生和管理。

15.组织选拔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交流生。

三、负责考试管理工作

16.制(修)定考试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17.组织实施校内外考试,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18.组织考试质量检查,及时通报考试违纪的处理情况和协助做好处分学生的工作。

19.组织开展课程考核改革,组织试题库建设。

20.组织试卷命题审核、试卷印刷和安全管理。

21.组织成绩维护管理,指导教学单位和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和统计分析。

22.组织试卷保密室建设和合格证到期验收换证工作。

四、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23.制(修)定实践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

24.管理和协助师生使用相关管理平台。

25.组织申报和管理产业学院、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和协同育人平台等实践建设项目。

26.组织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

27.组织评选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8.协同建设与管理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教学平台。

五、负责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29.制(修)定教学质量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

30.负责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31.统筹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规划、申报与日常管理。

32.组织评选教学名师、教学质量优秀奖、先进教学单位等校级教学奖励,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教学奖励。

33.协同开展教学评估、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

34.组织教学检查,包括开学初、期中、日常和专项教学检查。

35.组织落实学生评教、毕业生问卷调查以及职称晋升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

36.组织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核查,提出处理意见。

37.组织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

38.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

六、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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