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办同意学生李娟转学的公示
中歌艺术学院舞蹈编导专业(本科)2010级学生李 娟,性别,女,籍贯,山西,因水土不服,身体反复出现湿疹,无法适应在本校环境学习,申请转往河北体育学院就读。
结合李娟具体情况,经研究,我校拟同意该学生转学, 根据广东省《关于普通本专科学生转学问题的补充通知》(粤教高函【2010】64号文精神,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6月17~24日止。若对该学生转学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 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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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