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学校定于第12周(11月18日至11月22日)组织开展期中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组深入各学院,开展教学档案检查,主要检查《广东海洋大学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落实情况。
1.了解《广东海洋大学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要预先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向专家组进行简要汇报。
2.检查本学期理论课教学档案。检查用表为附件3:《备课环节质量评价表》和附件4:《作业与辅导答疑环节质量评价表》。主要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学生作业及批改、教师辅导答疑记录等过程性材料。每个专业抽检专业核心课程1门,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抽检1门课程,每门课程抽检1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每次作业各提供5份。
3.检查本学期实验课教学档案。检用表为附件5:《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表》。主要检查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日历、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报告等教学资料,查阅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日志,了解实验课开出率(按教学计划应开实验课/实际开出实验课,含课程实验)等情况。每个学院抽检1门实验课各1个教学班。
4.检查本学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教学档案。检查用表为附件6:《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环节质量评价表》。主要检查实习计划、实习报告、成绩评定、实习总结等档案材料,电子材料在校友邦检查。课程设计重点查看任务书、指导书、报告批阅。每个专业抽1门课程各1个教学班。
5.检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袋。检查用表为附件7:《课程考核环节质量评价表》。主要检查命题审批表、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教学记录表、试卷质量分析表、成绩单等材料,及按课程教学大纲组织过程考核情况。每个专业抽检专业必修课程1门,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抽1门课程,每门课程提供1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提供学生学号尾数为5、7、9、15、17、21的试卷6份。
二、专项检查组织
专项检查由教务部会同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具体见附件1:《专项检查专家组分组与工作安排表》。专家组到各学院的具体检查时间,请专家组组长与被检学院教务员沟通安排。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专家组需要做的工作。①对照附件3~附件7的质量评价表,分工检查教学档案,同时在相应质量评价表打分并签名,要注明检查日期;②分工检查教学档案,同时填写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并在上面签名;③全都检查完毕后,专家组要向被检单位集中反馈问题或意见建议;④审核被检单位提交的整改计划,由专家组组长签字。
(二)学院需要做的工作。①学院按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自行抽取要专家组检查的教学档案;②安排专门工作人员配合专家组组织检查,做好检查期间及集中反馈会的记录;③针对专家组检查指出的问题或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改进措施,从两方面编制整改计划,对于能按学校现行教学管理制度即行整改的,明确具体完成时间;对于不能短期整改的,提出针对性对策和整改期限。在3日内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④学院整改完成情况自行留存。
(三)材料报送要求。11月26日前,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的电子可编辑版发送至jxzlbzk@gdou.edu.cn邮箱:
①将各专家签字后的附件2:《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合并成一份完整的电子可编辑版记录表;②学院整改计划。
并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报教务部质量保障科(行政楼522室):
①专家签字后的《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及相应的质量评价表;②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整改计划。
(四)整改跟踪检查。有关整改情况待下次专项检查时进行跟踪检查。
联系人:陈磊,办公电话:2383172。
附件:1.专项检查专家组分组与工作安排表(另发)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专家组)
3.备课环节质量评价表
4.作业与辅导答疑环节质量评价表
5.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表
6.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环节质量评价表
7.课程考核环节质量评价表
教务部、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