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设置规划和调整优化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研究科 时间:2025-03-1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调整优化学校专业设置,适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依据《广东海洋大学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校规划〔2023〕9号)(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我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和本年度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开展专业设置规划和调整优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业设置规划
1.适时设置新兴专业和急需紧缺专业。聚焦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谋划布局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和急需紧缺专业,积极增设符合新兴产业发展需要,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业。
2.及时压减停撤低质专业。重点关注临界专业,压减停低质专业。及时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
3.积极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促进学科专业间的交叉融合,促进专业与行业产业的深度融合,构建多学科交叉课程体系,建设专业、师资、课程共建共享新机制,加强学生复合知识及能力的培养。
4.加快促进传统专业改造升级。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调整改造传统专业。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深度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改造。支持“人工智能+”专业交叉建设,培育新的专业生长点和特色专业方向,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各学院应基于上述要求,在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为期三年的专业规划(2025-2027),并进行学院论证。
(二)开展专业排名
各学院须根据《方案》,坚持“减一增一、规模控制、需求导向、质量导向、系统推进、动态调整”的调整原则,落实“招生-培养-就业”联动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量社会需求、学科发展、专业综合实力、师资水平、招生人数、生源质量、志愿录取率、新生报到率、调剂率、升学率、就业率、学位点等因素,对本院专业进行全方位排名,并建立新增、停招(暂缓招生)、撤销专业台账。
注意:专业排名要符合本院的专业设置规划。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附件《XX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规划和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报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jwcjyk@gdou.edu.cn。
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2396023。
附件:《XX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规划和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教务部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