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2学期在校本科生重修选课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5-03-19 点击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24〕41)第十条规定: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参加考核,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准予补考1次;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给予补考,可重新选课修读,成绩记入成绩档案。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核,须申请缓考。补考、缓考不及格者,应当重修。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结合《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务〔2022〕100号)文件,现将2024-2025-2学期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时间安排

重修选课时间2025319日(星期14:30至2025326日(星期14:30。

重修选课结束后不再受理重修选课、退课等事宜。

二、重修选课规则

1、重修选课采取网上选课方式进行。选修的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不能和学生已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课程修读时间有三分之一及以上没修读的取消考试资格。

2、重修选课分为“跟班重修选课”“单开班重修选课”。“单开班重修选课”教学班如果未达到开班要求(20人以下)将会停开,324日(星期上午将对开班人数不足的教学班做停开处理,选中停开教学班的学生在32614:30选课结束前重新选择“跟班重修选课”。

本学期单开班的课程有:《有机化学》、《水力学》、《电路原理》、《土力学》、《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Ⅲ》、《大学英语读写II》。

3、学生需认真登录教务系统核对本人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成绩,查询本学期已开设且尚未获得学分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重修选课成功的学生,学生个人课表会出现重修课程信息,学生按照课表中课程的时间安排上课,并随开课班级一起参加考核。

4、学生选课后应按时参加课程修读选课结束后,应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课表”确定选课成功

三、教学管理

请任课教师严格考勤,在最后一次课程结束前公布不具备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按规定完成重修课程的,教师在录入成绩时需要记录学生平时成绩。

四、重修选课咨询电话

选课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先通过电话或者企业微信留言咨询本学院教务员也可咨询黄飞明老师(联系电话0759-2393122),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10-11:5014:30-16:50)。

序号

教学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水产学院

李海燕

2383236

2

食品科技学院

曾真

2396027

3

海洋与气象学院

祝惠娟

企业微信

4

滨海农业学院

李燕

2383347

5

机械工程学院

郭严妍

2383608

6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

叶奇彪

2383865

7

经济学院

刘腾

8218586

8

管理学院

许琪英

8218797

9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李晓婷

2383516

1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庄冠玲

2383821

11

化学与环境学院

罗益玲

2383311

12

船舶与海运学院

王喜

2382006

13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柴朔

8218559

14

法政学院

张翀

8218628

15

外国语学院

刘鑫世

8218908

16

中歌艺术学院

陈欣

2383768

17

体育与休闲学院

赵一鸣

企业微信

18

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

邓爱英

3309129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教务部

2025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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