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学校定于第13周(5月26日至5月30日)组织开展本科期中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相关规定及要求,学校抽组专家组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
1.检查上一学期专项检查整改情况。针对上一学期期中教学期间专家组检查指出的问题或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学院配合专家组提供上一学期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计划)及其他相关整改材料备检。
2.检查本学期理论课备课与作业辅导答疑环节教学档案。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查阅教学日历,及学生作业、辅导答疑等教学过程材料。
3.检查上一学期课程试卷归档情况。重点检查试卷命题及质量、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质量分析等。
第2项、第3项,每个专业抽检2门理论课程,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抽检公共课程1-2门,试卷袋抽取1~2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抽检试卷不少于10份。作业与辅导答疑根据授课实际进行线上或线下检查。检查用表为附件2《备课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3《作业与辅导答疑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4《课程考核环节质量评价表》。
4.检查上一学期实验课教学档案。检查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教学日历,实验课考核与成绩评定材料,实验项目开出率等情况。每个专业抽检1门课程。检查用表为附件5《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表》。
5.检查上一学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教学档案。检查实习(实训)计划、大纲、实习报告、成绩评定、实习总结等过程管理材料,电子材料在校友邦检查。课程设计重点查看任务书、指导书、报告批阅、成绩评定等材料。每个专业抽检1-2门课程。检查用表为附件6《实习(实训)环节质量评价表》和《课程设计(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
二、检查组织
专项检查由教务部会同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具体见附件1《专项检查专家分组与工作安排表》。专家组到各学院的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与被检学院沟通后安排。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检查课程抽取。抽检课程由教务部、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随机抽取。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附件2至附件6,及附件7《本科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学院留存复印件,原件由专家组汇总后转交教务部教学质量保障科。
2.学院整改情况报告(计划)的电子可编辑版,及经学院分管学院领导签字的纸质盖章版,在5月31日前交教务部教学质量保障科(行政楼521室),电子可编辑版发送至jxzlbzk@gdou.edu.cn邮箱。
联系人:陈磊,办公电话:2383172。
附件:1.专项检查专家分组与工作安排表(另发)
2.备课环节质量评价表
3.作业与辅导答疑环节质量评价表
4.课程考核环节质量评价表
5.实验教学环节质量评价表
6.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环节质量评价表
7.本科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专家组)
教务部、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