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及调整意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研究科 时间:2025-07-0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2025〕3号)文件要求,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新增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申报),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现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及专业调整意向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面向对象:有意向于2026年度申报新专业及调整专业的学院。计划申报的新专业纳入预备案专业。
2.预备案专业基本要求。
(1)预备案专业含备案专业、国控专业、目录外新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第二年正式申报的备案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国控专业和目录外新专业,前一年度的预申报情况将作为审批时的重要参考。
(2)预备案专业应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及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符合学历、学缘和职称要求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以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和发展前景。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应谨慎增设。
(3)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目前严格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预备案艺术类专业必须已经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4)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国家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具身智能、自动驾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国际组织、金融科技等关键领域,以及护理康养、文化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布局相关专业,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3.注重专业动态调整。根据教育部“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的学科专业布点”的工作目标,各学院需科学统筹新专业的设置和现有专业的停招或置换。原则上各学院(阳江校区除外)专业设置不得只增不减或只增不调。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建立健全专业设置定期研究、提前研究的工作机制,根据社会需求、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学院专业规划及具体设置进行专题研究。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对拟新设专业和调整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2.学校对学院的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及专业调整意向进行审核研究,作为我校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参考,将确定的预备案专业上报教育部平台。未申报预备案的专业明年不得申报新专业。
三、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于2026年度设置或调整专业的学院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广东海洋大学2026年专业设置调整申报意向表》,于7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其中《广东海洋大学2026年专业设置调整申报意向表》需word版和签名盖章扫描版)发送邮箱:jwcjyk@gdou.edu.cn。工作联系人:鲁老师,电话:2396023。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
3.《广东海洋大学2026年专业设置预备案及调整意向表》
教务部
2025年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