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相关专项指南并组织校内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鲁承龙 时间:2026-05-26 来源:教学研究科 编辑:教务部 审核:姜晓丹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提升我校教师数字素养与智能素养,现将《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6〕18号)及相关专项指南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就高等教育专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教师研修专项的校内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及要求
(一)高等教育专项
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
高校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
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指南》中“高等教育专项指南”(附件3)。
(二)教育技术论文专项
具体要求详见《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指南》(附件4)。
(三)教师研修专项
包括:人机协同循证教研案例、名师线上工作室研修案例,具体要求详见《教师研修专项指南》(附件5)。
二、校内征集截止时间
专项类别 |
上级截止时间 |
校内征集截止时间 |
高等教育专项(虚拟仿真案例) |
2026年8月28日 |
2026年8月18日 |
教育技术论文专项 |
2026年7月31日 |
2026年7月21日 |
教师研修专项 |
2026年8月31日 |
2026年8月21日 |
请各申报人务必于校内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准备及提交。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一)高等教育专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案例、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管理案例)
(二)教育技术论文专项
(三)教师研修专项
四、注意事项
所有报送材料须为原创,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未公开发表或参加其他活动。
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及往届教师活动。
涉及AI生成内容须按要求标注,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各专项具体制作要求、格式规范、视频参数等请严格参照对应指南执行。
五、其他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教育管理人员参与。相关指南及附件可登录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官网(https://www.ncet.edu.cn)或活动官网(https://huodong.ncet.edu.cn)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6〕18号)
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指南(含高等教育专项、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教师研修专项指南)
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