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姜晓丹 时间:2026-06-15 来源:教务部 编辑:教务处 审核:韩卫国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可向广东省教育厅推荐申报1项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校领导限额1项)。其他推荐条件、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2)精神。根据申报要求,拟由获得2025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特等奖项目牵头申报。拟推荐成果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学校审定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工作联系人:姜老师、鲁老师
联系电话:8218334、8218337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6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3.《2026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样表)
教务部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