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磊 时间:2026-08-21 来源:教务部 编辑:陈磊 审核:姜晓丹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新学期第一周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巡查工作作出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时间
第1周:8月31日至9月5日,每天按大节上课时间,分五个时段对湖光、海滨校区课堂教学秩序进行巡查。
第2周至第9周:日常教学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形式和工作安排
(一)第一周教学检查
采取学校统查与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学校统查,由校领导、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数智化教育中心、教务部人员,及各学院院领导、教务员等组成。其中,校领导、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相关职能部门和数智化教育中心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巡查时间、地点。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安排人员参加学校统查,由院领导、教务员、教务部人员共同开展每天的教学巡查。巡查分组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 节次 | 检查地点 | 检查单位及时间安排 |
周一至周六 (8月31日至9月5日) | 第1-5大节 | 广学楼 | 周一、三、五:滨海农业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 周二、四、六: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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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 | 周一、三、五: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周二、四、六:海洋与气象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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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海楼 | 周一、三、五:中歌艺术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 周二、四、六: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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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海楼 | 周一、三、五: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 周二、四、六:管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博文楼 |
兴教楼 | 周一:教务科+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周二:考试管理科+化学与环境学院 周三:实践教学科+外国语学院 周四:教学研究科+体育与休闲学院 周五:教学质量保障科+管理学院 |
兴海楼 |
海滨教学楼 |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船舶与海运学院互查 |
海滨实验楼 |
(二)日常教学巡查
以学校统查形式为主进行。请各学院按照附件1《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海滨校区)》落实检查人员。每组负责人分配本小组当周检查任务,督促相关检查人员准时到位。检查人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巡查,自行找人替代并告知本组负责人。海滨校区仍以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船舶与海运学院互查为主。
(三)两类检查内容
检查人员根据《广东海洋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务〔2020〕5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学生出勤、课堂教学秩序等。
(四)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人员准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请内部替补,不得缺席;
2.检查须两人同时在场,对有问题的课室详细记录。检查结束2日内,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平台”或企业微信工作台的“教学评价”模块提交检查结果,具体操作参见附件《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平台用户手册(教师通用版)》,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部教学质量保障科陈荣发老师,联系电话:8218340。
3.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处理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4.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理:(1)课表安排有课但无人上课的教师,请走进教室内,看黑板上有无写明调到其他教室;(2)教室里无教师有学生,务必请联系教师本人或联系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员,并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3)教师迟到或早退;(4)如有学生到课率明显偏低的教室要清点人数。异常情况,请如实在系统登记。
5.如教学巡查无异常,只需任选某一门课堂填写巡查结果,并在备注栏说明检查场地、同行人即可。
6.检查所用课表。教务部提前在检查的一日,在企业微信教学管理秘书群发布检查所用课表,供检查人员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请各学院根据第一周教学检查的巡查分组安排,将参加统查的人员名单的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于9月2日前发送至邮箱:jxzlbzk@gdou.edu.cn。在9月8日前将学院第一周教学检查情况总结的扫描版发送至上述邮箱,总结须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二)其他事项。拟在第10周至第12周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同步开展教学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期末考试期间结合巡考开展教学检查。
请阳江校区参照本通知及相关安排,结合校区实际,统筹组织开展校区的教学检查工作。
联系人:教学质量保障科陈磊,办公电话:8218339。
附件:1.《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检查任务分配表(湖光、海滨校区)》(另发)
2.《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平台用户手册(教师通用版)》
教务部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