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校内业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校人事〔2019〕41号)以及《广东海洋大学校内业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校人事〔2017〕29号)文件,现请各单位认真核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理论+实验),具体核对说明如下:
1、 教务处只负责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标准课时计算,核对无误后将全校数据移交给人事处,由人事处按各二级学院的总数下拨,最后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的酬金分配办法再进行二次分配并公示。
2、 实践课程的审核工作请参照教务处发布的文件《关于本学期实践课程审核工作的通知》。
3、 凡是非艺术学院给艺术学院开设的课程工作量由艺术学院核算,不纳入本次核算范围。
4、 表中的教师信息为教务系统中的数据,如任课教师自行更换(未经教务处审批通过)的一律不做修改,由二级学院在二次分配时调整。
5、 表中各项如有误,请用红色笔直接更改;如有其它需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
6、 其它标准课时核算负责人:
《本科生导师标准课时》联系人教务科刘老师,电话:2383122
《双百和卓越班导师标准课时》联系人实践科洪老师,电话:238312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指导教师标准课时》联系人创新创业科龙老师,电话:2383121
《专业建设负责人(专业首席教师)》联系人高教室姜老师,电话:2396023
《考试监考标准课时》联系人杨老师,电话:2383336
《巡考标准课时》联系人黄老师,电话:2383363
《指导青年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标准课时》联系人人事处李老师,电话:2396130
各单位分管领导在工作量核对表中的每一页签字盖章(请勿在通知中签字),于2019年12月23日(第17周星期一)中午12:00前交到行政楼319质量监控科,联系人:徐艳斌,联系电话:2383363。
错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您的合作!
2019年12月17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