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理论+实验)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9-12-18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校内业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校人事〔2019〕41号)以及《广东海洋大学校内业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校人事〔2017〕29号)文件,现请各单位认真核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理论+实验),具体核对说明如下:

1、 教务处只负责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标准课时计算,核对无误后将全校数据移交给人事处,由人事处按各二级学院的总数下拨,最后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的酬金分配办法再进行二次分配并公示。

2、 实践课程的审核工作请参照教务处发布的文件《关于本学期实践课程审核工作的通知》。

3、 凡是非艺术学院给艺术学院开设的课程工作量由艺术学院核算,不纳入本次核算范围。

4、 表中的教师信息为教务系统中的数据,如任课教师自行更换(未经教务处审批通过)的一律不做修改,由二级学院在二次分配时调整。

5、 表中各项如有误,请用红色笔直接更改;如有其它需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

6、 其它标准课时核算负责人:

《本科生导师标准课时》联系人教务科刘老师,电话:2383122

《双百和卓越班导师标准课时》联系人实践科洪老师,电话:238312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指导教师标准课时》联系人创新创业科龙老师,电话:2383121

《专业建设负责人(专业首席教师)》联系人高教室姜老师,电话:2396023

《考试监考标准课时》联系人杨老师,电话:2383336

《巡考标准课时》联系人黄老师,电话:2383363

《指导青年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标准课时》联系人人事处李老师,电话:2396130

各单位分管领导在工作量核对表中的每一页签字盖章(请勿在通知中签字),于2019年12月23日(第17周星期一)中午12:00前交到行政楼319质量监控科,联系人:徐艳斌,联系电话:2383363。

错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您的合作!

 

2019年12月17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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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