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我校正常教学的影响,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6号)精神,现对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本科生校外实习管理做如下要求:
一、目前尚未实施的校外实习实训安排一律暂停,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实训;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要立即与实习实训单位对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通知学生务必在家安心学习,不得提前返校或提前安排校外实习。
二、对目前正在开展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含经学院同意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院要综合研判,摸清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具备撤回条件的,可在符合相关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进行有序撤回,撤回的学生要做好充分防护,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务必返家后自行隔离观察,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不能撤回的,疫情持续期间应尽可能留在原地,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对正在疫情严重地区实习实训的,要严格遵守当地人员流动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方可返回。
三、对前期已开展校外实习实训但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暂停实习实训的学生,各学院要与实习实训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活动,做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联络工作,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工作生活情况。
四、省教育厅要求即日起,将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情况纳入疫情防控“日报”范围,请各学院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广东省大中专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习培训情况日报表》(见附件2),并于每日上午8点30分前发至指定邮箱gdousjk@163.com,联系人:洪银蝶,联系电话:13828280728。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通知
2.广东省大中专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习培训情况日报表
教务处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