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9-11-01 点击数:
各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和“卓越计划”试点班导师制的优势,促进师生的双向交流,加强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导师遴选及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务〔2010〕66号)相关规定以及导师工作的特点,从2014年开始,对导师按学年度进行考核。
请各单位通知2018-2019学年有学生的导师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卓越计划”试点班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所有被指导的学生签名后(已毕业学生除外),于2019年11月14日前交本单位填写意见。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9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06)。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卓越计划”试点班导师工作考核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1日
地址:广东省 湛江市 邮政编码:524088
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