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发挥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教学咨询中的作用,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校教务〔2013〕68号),学校决定对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请各单位、部门积极推荐2019-2023年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师德高尚,热心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作风正派,能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议事能力和决策能力。
(二)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热心本科教学、积极投身本科教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取得较突出的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业绩,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熟悉学校教学基本状况,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推荐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各学院推荐的教指委人选应为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各部门推荐的教指委人选应为部门负责人。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员需填写 “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请各单位(部门)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院长签字加盖公章)于2019年11月19日(星期二)前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室),同时将推荐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gjs@126.com,联系人:姜晓丹,联系电话:2396023。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