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9-07-11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海洋大学2019年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海大党〔201998号)、《关于做好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1969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学校文件《关于做好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1969号)所列评选基本条件“5.教学水平高,得到领导、同行、学生一致好评,近3年在我校学生评教中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均为90分以上,学生评教分数排名位于所在系前20%中的学生评教分数排名位于所在系前20%经研究,统一调整为:有两个学期的学生评教分数排名位于所在系前20%”,且此项条件与3年在我校年终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为互替条件。即基本条件中要满足或者有两个学期的学生评教分数排名位于所在系前20%”或者3年在我校年终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另外,各学院推荐名额不限。其他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不变。

请各学院将本通知及时转达至每一位老师并广泛发动申报,于717日前将《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和学院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xpgzx@126.com,纸质版于717日上午900—12:00到海滨教务办(209室)。

(联系人:徐艳斌,联系电话:13420105330

教务处

2019711

 

地址:广东省 湛江市 邮政编码:524088

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