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海洋大学2019年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海大党〔2019〕98号)、《关于做好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19〕69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学校文件《关于做好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19〕69号)所列评选基本条件“5.教学水平高,得到领导、同行、学生一致好评,近3年在我校“学生评教”中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均为90分以上,学生评教分数排名位于所在系前20%。”中的“学生评教分数排名位于所在系前20%。”经研究,统一调整为:“有两个学期的学生评教分数排名位于所在系前20%”,且此项条件与“近3年在我校年终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为互替条件。即基本条件中要满足或者“有两个学期的学生评教分数排名位于所在系前20%”或者“近3年在我校年终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另外,各学院推荐名额不限。其他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不变。
请各学院将本通知及时转达至每一位老师并广泛发动申报,于7月17日前将《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和学院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xpgzx@126.com,纸质版于7月17日上午9:00—12:00到海滨教务办(209室)。
(联系人:徐艳斌,联系电话:13420105330)
教务处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