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1学期结业生申请回校补修课程的通告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9-09-03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结业生: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5〕12号) 第七十二条规定:学生在结业后2年内,对于考核不及格的课程(不含毕业实习),可以在课程开设学期第2周内按规定缴费修读相关课程后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同一门课程考核不得超过2次),考核及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现将2014、2015级学生回校补修课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结业生填写补修课程申请
1.结业生须在开学初第一、二周内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结业生回校补修课程审批表”,并交到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2.如果课程是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请在教务处网页-教务通知下载“本学期全校所有课程一览表”填写选课课号、任课教师、上课时间等信息,学生需跟班上课,跟班考试。
3.如果因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课程不再开设,学生须在原开课学期申请补修,并在表格中备注“停开”。
二、学院审核和汇总
1.审核学生是否是2014、2015级学生。
2.审核方法:学院可在“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成绩修改-单个学生成绩修改-删除学年学期-输入学号-不及格课程红色显示提勾-查询”查看学生成绩。根据学生成绩对照学生填写的“广东海洋大学结业生回校补修课程审批表”审核相关课程的课程名、课程号、学分等信息是否正确。
3.本学期开设课程。学院在教务处网页-教务通知下载“本学期所有课程一览表”审核学生申请课程的选课课号、任课教师、上课时间等信息。
4.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不再开设的课程,审核学生是否备注“停开”。
5.是否申请回校补修由学生自主决定,不具备资格的,学校将不予审核通过。
6.学院审核无误后将学生申请课程汇总在“XX学院结业生回校补修课程汇总表”中。表中“原专业毕业要求总学分”请根据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填写。辅修专业、双学位学生请在表格备注“辅修专业、双学位学生”。
三、缴费事项
1.本学期缴费日期为:2019年10月15日~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缴费方式:登陆广东海洋大学主页-机构设置-行政系统-财务处-网上银行收费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成功后学生自行拍照留存。
教务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