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教改项目2019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9-09-0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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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总结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成果,加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绩效管理,相关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按项目要求抓紧时间完成相关建设任务,并按期组织结题,现将结题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原则及时间要求

1.校级教改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建设期满2年的,均可参加结题;建设期满3年的项目,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项目名单具体见附件1

2.思政课专项的结题要求参照此通知执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验收。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说明理由,项目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最多只能延期一次。在项目延期的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二、结题材料

按我校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和具体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总结准备相关结题材料。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

(一)电子版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教务处网页可下载),结题专家及验收意见一栏留空白;

2.项目总结报告;

3.成果佐证材料(论文、文件、方案、专题调研报告、工作方案、教学改革案例、试题库、网站展示等)

(二)纸质版材料

《广东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2份,结题专家及验收意见一栏留空白,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三、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任务及要求整理结题材料。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并汇总,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教改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单位汇总项目结题材料,于2019103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材料发至jwcgjs@126.com

4.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结题鉴定。

四、项目经费使用说明

项目经费使用请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务〔200993号)。

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必须于201911月底前完成项目结题及经费使用,如果到期仍未办理结题报账手续,则收回项目经费。

工作联系人:甘老师;办公电话:2396023

 

附件:12019年参加校级教改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2、广东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3、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教改验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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