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总结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成果,加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绩效管理,请相关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按项目要求抓紧时间完成相关建设任务,并按期组织结题,现将结题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原则及时间要求
1.校级教改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建设期满2年的,均可参加结题;建设期满3年的项目,即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项目名单具体见附件1。
2.思政课专项的结题要求参照此通知执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验收。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说明理由,项目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最多只能延期一次。在项目延期的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二、结题材料
按我校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和具体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总结准备相关结题材料。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
(一)电子版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教务处网页可下载),结题专家及验收意见一栏留空白;
2.项目总结报告;
3.成果佐证材料(论文、文件、方案、专题调研报告、工作方案、教学改革案例、试题库、网站展示等)
(二)纸质版材料
《广东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2份,结题专家及验收意见一栏留空白,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三、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任务及要求整理结题材料。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并汇总,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教改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单位汇总项目结题材料,于2019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材料发至jwcgjs@126.com。
4.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结题鉴定。
四、项目经费使用说明
项目经费使用请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务〔2009〕93号)。
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必须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结题及经费使用,如果到期仍未办理结题报账手续,则收回项目经费。
工作联系人:甘老师;办公电话:2396023。
附件:1、2019年参加校级教改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2、广东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3、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教改验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