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辅修专业及完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9-06-0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跨学科复合拔尖人才培养,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办法》(校教务〔201961号)精神及学校实际,各学院根据学生需求和教学资源等情况,提出本学院开办辅修专业的书面申请,并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如下:

1.辅修专业所开设的课程要能够比较系统地反映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可由理论课程及实践环节组成,应包含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核心课程。辅修专业课程的学时学分原则上应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课程保持一致。辅修专业课程总学分合计4045学分。另外设置5学分(6周)的毕业论文(设计),作为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课程。

2.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位的课程安排在两年内完成,课程开设学期为1-4学期。

3.2018年下半年学校组织全校各专业修订了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根据最新的校教务〔201961号文件精神,若今年申办辅修专业的专业,请以2018年下半年拟制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根据上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4.请学院将开办辅修专业的书面申请(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修改完善后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院领导签字),于617日之前交教务处高教室,电子版发邮箱。

5.英语、法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5个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以学校发文公布的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为准(见校教务〔201873号)。

工作联系人:曾永连,办公电话:2383029,邮箱:jwcgjs@126.com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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