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第一稿)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9-06-14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内业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校人事〔2019〕25号)以及《广东海洋大学校内业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校人事〔2017〕29号)文件,现请各单位认真核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第一稿)(已下发到各单位),具体核对说明如下:

1、 教务处只负责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标准课时计算,核对无误后将全校数据移交给人事处,由人事处按各二级学院的总数下拨,最后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的酬金分配办法再进行二次分配并公示。

2、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实践课程,全程使用“校友邦平台”的,只需要提交实习计划和实习总结。

3、 未使用“校友邦平台”的实习(含课程设计、课程论文)需交材料: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学生实习日志及实习报告(每个自然班交3-5个学生的)、《广东海洋大学实习教学检查表(2018版)》。相关实习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06),联系人黎老师,2383121,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第18周星期一)。

4、 表中的教师信息为教务系统中的数据,如任课教师自行更换(未经教务处审批通过)的一律不做修改。

5、 表中各项如有误,请用红色笔直接更改;如有其它需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

6、 其它标准课时核算负责人:

《本科生导师标准课时》联系人教务科刘老师,电话:2383122

《双百和卓越班导师标准课时》联系人实践科徐老师,电话:238312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指导教师标准课时》联系人实践科胡老师,电话:2383121

《专业建设负责人(专业首席教师)》联系人高教室姜老师,电话:2396023

《考试监考标准课时》联系人杨老师,电话:2383336

《巡考标准课时》联系人全老师,电话:2383363

《指导青年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标准课时》联系人人事处陆老师,电话:2396130

各单位分管领导在工作量核对表中的每一页签字盖章(请勿在通知中签字),于2019年6月21日(第16周星期五)中午12:00前交到行政楼319质量监控科,联系人:徐艳斌,联系电话:2383363。

错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您的合作!

 

2019年6月14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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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