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的注册时间是3月2~3日,3月4日开始上课。教职工上班时间是3月1日。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和第一周教学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在3月1日(含)之前完成,各单位组织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主要如下:
1、学院和职能部门:
(1)学生注册情况;
(2)教师报到情况;
(3)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
(4)教师授课时间表和学生班级课表的核对与发放情况;
(5)教材入库情况;
(6)实验室以及仪器设备落实情况;
2、教育信息中心:多媒体教室设备检查与维护、校园网络工作状况的运行情况;
3、后勤服务:教室卫生、水、电、设施维护、车队和饭堂保障情况。
二、第一周教学检查工作
(一)时间安排
第一周星期一(3月4日)至星期六(3月9日)全天候进行,按大节上课时间,每天分五个时段,分别对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二)具体地点
1、湖光校区:教学主楼、钟海楼、第二教学楼、兴教楼、兴农楼、艺术楼
2、海滨校区:教学楼、实验楼
(三)检查形式
1、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负责检查本单位师生课堂情况。由单位领导、教务管理人员、系(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组成检查小组。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2、学校统查。负责检查全校师生课堂情况。由校领导、教学督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教育信息中心、教务处人员、各学院副处以上领导以及教务员组成。其中学校领导、教学督导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信息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巡查时间、地点;教务处人员、各学院副处以上领导以及教务员组成检查组,具体详见“第一周课堂教学巡查分组与工作安排表”,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派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副处以上领导检查第1~4大节,第5大节由学院教务员及教务处人员检查。
(四)检查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第一周课堂教学巡查分组与工作安排表”的安排将检查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于3月1日下午3:00前以纸质加盖公章报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19室)。
2、检查人员于每次检查前10分钟,分别到湖光校区教学主楼201室和海滨校区教学楼212签到,领取“教学检查课表”和“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巡查表”,按《广东海洋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82号)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教师和学生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情况,教师和学生是否按时上、下课,教师是否擅自调停课或请他人代课情况。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是否坚守好课堂教学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党和国家政策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散布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等不利于学生成长的言行。检查完毕后,将“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巡查表”分别交回湖光校区教学主楼201室和海滨校区教学楼212室。
3、参加检查人员准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及时替补,不得缺席。
4、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处理出现的问题,以确保第一周教学秩序正常稳定。
三、工作总结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本次教学准备工作和教学检查工作中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迅速整改,书面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文档于第二周星期三报教务处质量监控科(电子文档请发jxpgzx@126.com)。职能部门要主动检查解决影响教学运行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妥善解决。
附件:1、第一周课堂教学巡查分组与工作安排表
2、第一周教务处各科室教学检查值班安排表
3、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巡查表
4、湖光校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教学检查课表
5、海滨校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教学检查课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