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业生申请回校补修课程的通告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19-03-05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结业生: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5〕12号) 第七十二条规定:学生在结业后2年内,对于考核不及格的课程(不含毕业实习),可以在课程开设学期第2周内按规定缴费修读相关课程后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同一门课程考核不得超过2次),考核及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现将2013、2014级学生回校补修课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结业生补修课程申请
开学初第一、二周内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结业生回校补修课程审批表”,并交到学生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和汇总
1.审核学生是否是2013、2014级学生。
2.审核方法:学院可在“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成绩录入-单个学生成绩修改-删除学年学期-输入学号-不及格课程红色显示提勾-查询”查看学生成绩。根据学生成绩对照学生填写的广东海洋大学结业生回校补修课程审批表审核相关课程的课程名、课程号、学分等信息是否正确。
3.本学期开设课程。学院在教务处网页-教务通知下载“本学期所有课程一览表”审核学生申请课程的选课课号、任课教师、上课时间等信息,学生需跟班上课,跟班考试。
4.因学生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不再开设的课程。学生须在原开课学期申请补修。
5.是否申请回校补修由学生自主决定,不具备资格的,学校将不予审核通过。
6.学院审核无误需要填写“XX学院结业生回校补修课程汇总表”。表格中“原专业毕业要求总学分”请根据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填写。辅修专业、双学位学生请在表格备注“辅修专业、双学位学生”。
三、缴费事项
1.本学期缴费日期为:2019年4月8日~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缴费方式:登陆广东海洋大学主页-机构设置-行政系统-财务处-网上银行收费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成功后学生自行拍照留存。
2019年3月5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