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9年工作计划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9-03-29 点击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本科教育大会精神,以本为本,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教学质量工程,指导、服务和监督各项教学工作,扎实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引导全体教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积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校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确保政治安全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贯彻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教材管理办法,要求教师坚守好课堂教学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坚持教书育人,传播正能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和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精神,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每月按时向学校报送课堂教学、教材使用等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每学期初做好书记、校长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安排。

二、组织执行教学计划,做好排课选课学籍管理

1.编制、公布2019-2020学年校历(3月)。组织录入教学计划,组织落实教学任务。修订排课管理办法,完成排课工作(4-6月和10-12月)。

2.做好选课指导,组织学生选课,维护学生课表(每学期末和开学初)。

3.做好学籍管理。组织学生注册;通过“学信平台”完成新生学籍注册;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和“学信平台”,对休复学、学业警告等学籍异动数据进行维护(9月)。修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7月)。做好学业警告、考试作弊等学生学籍处理(全年)。

4.做好毕业生管理。组织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制作、发放毕业证书,并做好毕业生学历注册(5-6月);组织2020届毕业生电子相片采集工作(12月);做好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及制作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工作(完成时间:全年随时)。

5.做好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9月);做好交流生选拔工作(6月和12月)。

三、加强考试管理,建设良好考风

6.组织校内课程考核。组织补(缓)考(3月和9月);组织学生重考报名(每学期第6~8周);做好考试编排并公布每周课程考试安排、组织学生重考和结业生返校考试、院级考试和学校期末统考、安排巡考等工作。(每学期第10~19周)

7.组织校外考试(国家级考试等)。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组织完成以下等级测试工作:2019年全国英语专业四级统测(TEM4){4月}和八级统测(TEM8){3月}、2020年全国英语专业四级统测(TEM4)和八级统测(TEM8)报名{11月}、全国日语专业四级统测(NSS-4){报名时间:4月,考试时间:6月}和八级统测(NSS-8){报名时间:10月,考试时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3月和9月)、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3月,考试时间:4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CET-SET){报名时间:3月和9月,考试时间:5月和11月}以及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CET6){报名时间:3月和9月,考试时间:6月和12月}。做好我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试卷保密室设施设备维护和升级工作,配合学校保密委接受上级部门(省、市保密局等)对我校保密工作的评估检查(6月和12月,按上级通知)。

8.做好成绩管理。组织校内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录入(1月和7月)和补(缓)考成绩录入(3月和9月)。受理及审核课程考核成绩更正申请,维护成绩库(每学期第1~5周)。收集和核对整理在校生停开课考试成绩和结业生返校考试成绩导入教务系统(每学期第19~20周)。成绩统计分析工作(每学期成绩录入截止后)。

9.推进课程考核改革。做好2019年网络考试平台(试题库建设)管理及数据维护、题库验收工作。完善平时成绩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课程学业成绩评价体系,推进教考分离。制订《广东海洋大学考试监、巡考安排暂行规定》,加强监考、巡考、命题、阅卷、成绩登记等环节管理,营造良好考风(12月前)。

四、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

10.落实学校2019-2021年新增学位建设规划,优化专业与布局。优先增设促进海洋水产优势学科发展的涉海类专业和应用型工科专业,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完成新设专业申报工作(4-7月)。

11.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打造特色品牌专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12.修订新版课程教学大纲(4-7月)。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金课)。建设课程资源中心平台,立项一批在线开放课程。引进优质慕课资源,鼓励开设学生成长需要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6月和12月)。

13.组织申报各级规划教材,支持教师编写优势特色教材(6月)。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审核新增境外原版教材使用计划,做好相关教材使用情况校内自查和上报。组织全校教材征订工作,加强教材使用审核,思政课、人文社会学科相关专业课程,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选用教育部统编的思政课教材和马工程重点教材,其他专业优先选用国家和学校规划教材,杜绝不经批准擅自编写和使用教材(6月和12月)。

五、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

14.总结凝练教学建设改革成果,按上级有关通知组织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组织评选2019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和2018年度优秀教研教改论文(6月)。

15.组织申报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6月)。按上级有关通知推荐申报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16.支持各教学单位开展优秀教师公开示范课教学研讨活动(3-5月),组织全校授课观摩竞赛活动(10-12月),推进教研教改活动常态化。

六、强化实践过程管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17.修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本科生实习经费预算及使用工作规范(7月);启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系统,强化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组织、指导、辅导和考核作用(3月);组织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启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平台系统(包含本科生学术不端平台),加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评阅和答辩关键环节管理,确保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质量(7月)。

18.推进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实践类)及协同育人平台、产业学院等项目建设(全年);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

19.拟制创新创业工作报告,对照国家和省对创新创业示范学校的工作要求,重点分析学校目前创新创业工作存在的问题(3月);组织相关人员就创新创业工作赴国内若干高校进行调研(3-4月);组织召开创新创业工作专题研讨会(4-5月)。

20.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下称大创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学生处组织2019年度校级大创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推荐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5月);组织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成果参加“国创年会”(9-10月);会同校团委,以项目形式资助支持各学院开展校内学科专业竞赛活动(3-4月)。

21.做好“创新创业团队”日常管理工作(全年);组织新增优秀本科生创新团队申报、评审、立项工作(11-12月);组织2018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团队阶段成果验收(11-12月)。

22.会同学生处、校团委组织开展“双创活动周”系列活动(9-10月);会同学生处抓好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全年);推进创新创业学院软硬件建设(全年)。

七、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3.立项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暨“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5-6月)。遴选推荐省级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依据上级部门通知),及时划拨建设经费。配合人事处组织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审(3月)。组织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暨“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2018年度结题验收工作(3-4月)。组织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校内结题验收工作(依据省厅通知)。

24.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培养计划2.0”为指导,重点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相关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计划(3-12月)。修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发布各专业辅修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组织2019级双学位、辅修业招生及编班、排课等工作(6月)。总结推广“双百工程”实验班办学经验,支持更多的专业实施“双百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计划(7月)。

25.做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教学管理工作。划拨经费支持实验班举办学术讲座;做好2019届实验班毕业生相关工作,包括课程成绩与学分处理、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等;做好2018-2019学年实验班导师考核工作,核发学年工作量(7月)。按学分制要求改革实验班管理办法,完成2019级实验班新生遴选和2018级学生淘汰增补;实施本科人才培养实验班课程教学规范,引导实验班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受理实验班导师申请和资格审核工作;会同学生处指导各实验班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做好实验班学生相关事项的协调与指导(12月)。

八、加强日常教学监控,做好教学质量评价

26.做好教学检查。组织开学第一周和新生上课第一周教学秩序检查(第1周)、节假日前后教学检查(节假日)、期中教学检查(第10-12周)、教学专项检查(第13-15周)以及日常教学抽查工作(第2-15周)。

27.做好听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加强督导听课、同行听课、校院两级领导听课的督查工作,做好校领导、学院领导和督导听课记录统计工作(第5周)。

28.做好各类教学先进评选工作。组织评选2018年度教学单位先进集体(4月);组织2019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6-7月);做好教师职称晋升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审核评价工作(依据学校通知);组织评选第十一届教学质量优秀奖(11-12月);组织校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名师评选(依据省厅通知)。

29.做好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利用工作。组织学生评教(全年),组织2019届毕业生问卷调查(12月),修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12月),做好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全年),做好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相关工作(9-10月),做好“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考核工作(依据省厅和学校通知),做好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年)。

30.做好督导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全年)。

31.完成全校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以及招生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奖励津贴、专业负责人工作量等核算工作(每学期末)。

九、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效能

32.推进放管服改革。抓大放小,简化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表格和程序,下放管理权限,修订校、院、系教学管理岗位职责,明确教学管理责任,督促落实教学管理任务,实行教学目标责任制(12月)。会同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指导学院结合实际构建本院内部质量保障机制(全年)。做好教学管理队伍现状调查,提出教学管理队伍配置建议(3-4月)。

33.加强党建工作。以夯实教务党支部工作为基础,强化思想建党,加强支部党员及教务处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部门作风建设,落实部门经济责任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自觉性,更好地发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职能。

34.建设学生学业指导中心。配备中心专职人员,完善中心职能,充分发挥中心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优秀学生因材施教、学习发展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作用,进一步完善学生自主成长的学业支持体系。

35.优化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手段。推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管理平台试运行,启用新的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优化教务管理工作流程,提高教务管理工作效率。

36.落实《广东海洋大学2019-2021年学位建设规划》,未来三年,我校学生数逐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挖掘学校所有可用的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保证教学秩秩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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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