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67号) 第十七条规定: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参加考核,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准予补考1次;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给予补考,可重新选课修读,成绩记入成绩档案。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核,须申请缓考。补考、缓考不及格者,应当重修。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结合《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99号)文件,现将2017级学生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时间
学生网上选课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星期三)09:00 时至2018年10月21日(星期日)23:00时。重修选课只开放1次,逾期不予受理。
二、重修选课办法
1、重修选课采取网上选课方式进行,具体详见附件:“学生网上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2、 本学期2017级学生重修选课只能选修2018级开设的课程,非2018级课程,系统不能选课重修。
3、学生网上重修上课时间不能冲突,如果上课时间冲突请以后开课学期重修。
4、学生不能跨校区重修。
5、重修选课分为“单开班重修选课”和“跟班重修选课”,学生先选择单开班选修课程,如果单开班课程已选满,学生再选择跟班重修选课。
6、“单开班重修选课”的课程如果未达到开班要求将会停开,选中停开课的学生请以后开课学期参加重修选课。
三、重修选课说明
学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成绩,对于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如果符合重修条件的可参加重修选课。已重修选课成功的学生,需按照课程的时间、地点安排上课修读,并随开课班级一起参加考核。
附件:学生网上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