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完善我校本科人才培养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跨专业人才需求,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分制改革实施意见》(广海大党〔2016〕97号)《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建设改革与人才培养行动方案》(广海大党〔2018〕95号)《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校教务〔2017〕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组织制订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要求如下:
一、专业范围
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学校已发文公布2017版辅修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的英语、法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5个专业,本次无需修订),均须制订本专业的辅修人才培养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需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创新教学管理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服务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学制
辅修专业基本学制为两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学习期限2-6年。
四、课程设置
各专业应根据学校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专业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辅修专业所开设的课程要能够比较系统地反映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可由理论课程及实践环节组成,应包含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核心课程。辅修课程的学时学分原则上应与本专业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相应课程保持一致。辅修专业课程总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合计40学分。另外设置5学分6周的毕业论文(设计),作为辅修专业的双学位课程。
五、教学计划安排
辅修专业所有课程均安排在四个学期内完成,每学期安排的课程学分数原则上不高于15学分。辅修专业课程教学要求不得低于本专业要求,并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六、毕业及授予学位要求
学生修满40学分辅修专业课程,可获得学校颁发的专业辅修毕业证书;在此基础上完成5学分6周的毕业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可获得专业双学位证书。
七、组织实施要求
1.学院组织调研论证。学院统筹组织各专业开展调研和专题研讨,充分征求教师意见,拟定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并组织审核论证。2018年11月30日前将本学院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专业负责人和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jwcgjs@126.com)。
2.学校审定。教务处统筹组织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形式审查,提交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实施。
3.专业严格实施。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经学校审定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优化调整的,开课单位提交《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变更。
工作联系人:乔玉香,办公电话:2383029 。
教务处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