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6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启动2018年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往届校级名师情况,择优推荐申报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立项和省级教学名师奖遴选推荐条件均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6号,附件1)执行,其他条件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见校教务〔2007〕68号文件)。
二、评奖程序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撰写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个人资料,申报书统一用《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附件3),填写《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经院(部)审核批准后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评选指标体系(粤教高函〔2018〕136号文中附件1)评审,并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投票产生校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学校批准后,发文表彰校级教学名师并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三、推荐须知
(一)推荐名额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6号,附件1)的有关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奖(不限额)。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而未获得省教学名师称号的,符合省级申报条件的,也可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学校将统一评选,择优立项校级教学名师奖,并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二)推荐材料
1、纸质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校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表同用《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附件3)1式2份,A4纸打印;
(3)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
请将推荐表和佐证材料按照候选人装订成册,每位候选人一册。
2、电子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以学院名称命名);
(2)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校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表同用《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需word格式,以“学院+候选人姓名”命名);
(3)候选人主讲的一门课程15-45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4)候选人相关资料的展示网站。
有关申报材料请于9月16日前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19),电子版材料发至:jxpgzx@126.com。联系人:刘靖、全梁,联系电话:2383363。
四、其他事项
1、请教育信息中心协助各申报人做好现场教学录像拍摄、剪辑、光盘刻录及展示网站制作工作。
2、往届学校名师拟申报省级名师的,按省厅文件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参与评审(与2018年校级名师一起择优推荐);并制作候选人相关资料的展示网站。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6号)
2、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校级、省级同用)
4、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教务处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