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18-09-1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各2017、2018级学生班: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跨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促进专业知识间的交叉融合,实现校内资源共享,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以学分制改革为基础,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跨专业修读课程。根据《广东海洋大学选课管理办法》(校教务〔2017〕87号)的规定,允许学生根据自身需求跨年级、跨专业选课,提前修读或补修部分课程,为了做好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规定
1. 学校资源允许情况下,校内当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跨学科基础课、专业教育核心课、专业综合实践等)均可供学生跨专业修读。学校开设的通识教育拓展课和学科专业拓展课可以由学生根据需要自己选修。
2.每学期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
3.所有修读的课程上课时间不能冲突。
4.对于有严格先后修读顺序要求的课程,应按先后顺序选课;未获得先修课程学分,原则上不得选修后续课程。
5.对于有特殊选课限制的课程,应满足选课限制条件。
二、学分认定
1.学生跨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比较,要求相同或者高于的,替代相应课程学分。
2.学生跨专业修读的课程也可以按需冲抵为通识教育拓展课或学科专业拓展课学分。
3.学生校内跨专业修满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经审定后,颁发辅修合格证,完成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获得相应学分,具备双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4.学生修读的相关课程考试成绩和学分如实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三、教学单位相关工作
1.各教学单位尽快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地图编制,明确课程修读先后关系,指导学生选修课程。
2.各专业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校教务〔2017〕2号)文件精神,制定辅修、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辅修专业总学分为40学分,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在辅修专业课程设置基础上设置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为6周,计5学分。
3.各开课单位根据学生申请跨专业选修办理手续相关要求做好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工作。
4.各开课单位根据教室容量和实验室容量安排学生插班上课,学生申报人数较多的课程,如果达到开班条件(包括师资、实验室等)学院可以申请单独开班。
5.各开课单位根据“学院添加删除学生课程操作指南”,录入或删除学生课程。
6.每学年新生入学学期,学生如果申请的课程是新生开设的课程时,请在新生选课期间录入,新生选课前不能录入。学生如果申请的课程是非新生的课程可以在学生申请时录入。
四、学生申请跨专业选修相关办理手续
(一)申请修读课程办理流程
1.登陆广东海洋大学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教务科->下载“跨专业修读课程申请表”;
2. 登陆广东海洋大学教务处网页->教务通知->下载当前学期全校所有课程一览表->根据一览表选择课程。
2.学生向开课单位提交申请表->开课单位审核并录入课程->开课单位复印一份学生申请表并交表至教务处。
(二)申请删除学生原专业课程办事流程
1. 登陆广东海洋大学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教务科->下载“删除课程申请表”;
2.学生向学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删除课程->学生所在学院复印一份学生申请表并交表至教务处。
(三)申请删除学生跨专业课程办事流程
1.登陆广东海洋大学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教务科->下载“删除课程申请表”;
2.学生向开课单位提交申请表->开课单位审核并删除课程->开课单位复印一份学生申请表并交表至教务处。
五、跨专业修读课程收费标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