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校教务〔2014〕97号)精神,学校现启动2018年度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必须依托校内现有实验室,确保有固定场所、教学设施、房舍等条件保障实践教学。
2.必须有科研项目支撑,便于学生接触学科前沿及应用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新器件,也提供桥梁给学生在教师的科研项目当中充当助手,更进一步锻炼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3.有相对稳定的实习指导教师团队,人数不得少于8人,关心学生,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
4.承担两个以上专业学生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专业课程实习、实训(不含公共课),每年实习实训学生不得少于200人次,课程实习门数5门以上,效果良好。
5.每年承担3项及以上的学科竞赛项目和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项目,其中承担学科竞赛项目至少有1项。
6.专业类无其他已立项建设的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每个专业类只能申报一个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二、建设内容
1.建设理念。基地建设思路清晰,理念先进。能够结合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整合校内现有资源,确立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核心的建设理念,有针对性地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形成各具特色的创新实践模式。
2.运行机制。基地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模式先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经费、人事等组织保障和合作机制,形成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能力的有效管理机制。
3.创新实践队伍。要有一支专兼结合,学历、年龄、学科(专业)和职称结构合理、实践教学能力强、创新活动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每个基地要有足够数量的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建立比较完善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引导高水平教师参与实践基地建设和指导学生开创性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4.活动成效。实践教学效果显著,成果丰富,受益面广。有效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三、申报评审
1.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并准备有关佐证和支撑材料,申报表、佐证支撑材料及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于2018年10月14日前由各学院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306),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gdousjk@163.com。
2.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择优遴选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实践基地予以批准立项。
四、保障措施
1.校内实践教学基地项目建设期为3年。学校将拨付专项资金予以资助,每个项目每年建设经费2-3万元;项目通过验收后,根据承担教学任务情况,每年拨付维持经费1万元。
2.学校将在教改项目、学科竞赛等方面对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予以重点支持。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广东海洋大学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