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务〔2017〕106号)的规定,本科生导师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1次,每年9月底前完成导师考核工作。现对2017-2018学年导师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完善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细则。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优秀标准不低于学校要求,合格及不合格比例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提交材料要求。1、2017-2018-2学期本科生导师学院考核结果表(见附件),需学院党政领导签字、盖章;2、评审结果为“优秀”、“不合格”的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请学院于9月底前完成本科生导师考核工作,材料上交时间下学期另行通知,学校复核后,按规定划拨教学津贴。
四、联系人:教务科刘老师,联系电话:2383122。
本科生导师考核为常规工作,请学院在安排工作时,统筹考虑,今后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7-18-2学期本科生导师学院考核结果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