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7级学生班: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学分制改革实施意见》(广海大党〔2016〕97号)、《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67号)及《广东海洋大学选课管理办法》(校教务〔2017〕87号),我校从2017级起开始实行学分制。为确保2017级本科生选课学分统计的准确性,现将《广东海洋大学2017级本科生选课学分统计表》发至各学院。学院打印统计表后,按班级组织每一位学生对本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进行核对并签名确认。
此项工作涉及学生课程学分扣缴及学业预警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院须将学生核对出的问题汇总后以纸质形式在2018年1月12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学生签名确认的选课学分统计表留学院备查。
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务科刘老师(电话:2383122)。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