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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动态
关于2017-2018-1学期课程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7-11-02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新事项通知如下, 请遵照执行:
一、
《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99号)于10月17日公布执行,其中,第十五条规定“ 开课单位应根据课程性质及实际情况,分别出内容有别、但广度、题量及难度都相当的3-5份以上的试题,试题内容不得雷同,学校从所命试题中抽取一份作考试用,其他试题留作备用”。
为配合学分制教学,根据此规定,从本学期开始,对于同一门课程,命题人至少需提供3份试题,开课单位随机抽取1份用于考核,其余试题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交考试管理科保存,以备日后同类型课程考核抽取使用。
二、
试题纸、出题审批表、试卷印刷审批表等已更新,可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三、
从本学期开始,为进一步强化考场监督,“考场情况登记表”增多一项内容,要求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签名确认监考员是否履行考场清场、座位调整、检查考生证件、严格监考等职责。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并予以执行。
四、
本学期系统排考已设置好,可安排的考核时间见下表:
日 期
可安排的考试时间段
备 注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8:10~10:10
星期一、二、四、五傍晚
16:10-18:10
星期三、六下午
14:30-16:30
星期一至星期六晚上
19:10-21:10
请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合理安排考核,在系统进行排考,同时要避开马克思主义等学院的公共课考核时间;每周周四前需在系统将下一周课程的考核排考完毕,考核时间和地点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请在课程考核前 2天报考核管理科批准,避免发生班级冲突。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共21周,期末统考课程初步定于2018年1月15、17日的上、下午进行考核,届时将在教务处网页和教学管理QQ群向全校公布考核课程、考核时间和地点。各单位安排的考核,务必避开学校的统考时间。
各开课单位需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期课程考核计划。原则上,对在课程考核周无实践性教学安排的学生班,安排3-5门必修课程(含教务处指定的统考课程)在课程考核周(19和20周)进行考核。课程考核周内既无考核又无实习的班级,请班级所在学院安排其它教学活动,避免出现学生提前离校的现象。
五
、继续实行考核巡考制度。各单位需按照考核管理科每周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安排人员进行巡考,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教务处
2017年11月1日
地址:广东省 湛江市 邮政编码:524088
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