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2017年度质量报告编制总体要求、各项数据指标仍按《关于做好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3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和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1号)和《关于做好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13〕8号)有关要求执行。
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统计时间口径:财务、图书信息按上一自然年统计(2016.1.1—2016.12.31),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2016.9.1—2017.8.31)。
二、报送时间
请各责任单位根据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见校教务〔2013〕8号文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和附件支撑数据材料,于11月13日上午8:00前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19),同时报送电子版至jxpgzx@126.com,纸质版须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联系人:刘靖,办公电话:2383363)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30号)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和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1号)
3.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提纲
4.《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