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集我校本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7-11-2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粤教高〔2015〕16号)《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加强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校教务〔2015〕122号)精神,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之中,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本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加快培养服务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富有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与行业精英,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

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坚持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创业教育为改革重点,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将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在课程中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

把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在课堂中引入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引导学生增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着力促进学生结合专业发展不断提升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三)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

把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和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协调各部门、各学院,面向全校学生,从课程、竞赛、培训等各方面引导学生提升创新意识,培养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广大师生全员参与,促进全校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共同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四)坚持突出特色,凸显教育成果

围绕建设海洋和水产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海洋大学办学目标定位,担当海洋强国、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使命,坚持“特色扬校”,突出面向海洋、水产全产业链和滨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满足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和创新创业精神等全面发展内在需求,充分凸显学校、专业、课程教育成果。

三、编写范围

学校本科专业现行人才培养方案涉及的所有课程。

四、编写要求

(一)为挖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成果,案例涉及的主体对象应为我校学生(含在校生、优秀校友)。

(二)原则上,每门课程至少提交1个案例

(三)案例正文内容一般不超过1000字。案例编写格式要求及范例详见附件1。

五、申报流程

(一)教师撰写与自评阶段

11月28日-12月15日,任课教师收集案例资料。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编写格式要求及范例》(附件1)要求,撰写所担任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案例,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评分表》(附件2)要求,进行自评,以课程为单位形成案例电子文档,以“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命名(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必须与学校现行人才培养方案一致)提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与初评阶段

12月22单位汇总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照《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编写格式要求及范例》(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评分表》(附件2)要求,审核课程案例是否符合要求,并组织评分。各单位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连同课程案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评分表(以“单位名称+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命名),纸质稿1式1份,一并交至教务处高教室(行政楼303室),相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wcgjs@126.com

(三)学校审核阶段

2018年1月8,学校对各单位提交的案例予以组织审核、评分。必要时,相关问题反馈至所在单位,组织修改完善

(四)修改完善阶段

2018年1月16,所在单位组织相关教师按照学校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案例,并将修改后的结果返回教务处

六、注意事项

(一)学校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重点,把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征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对于提交的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学校将评出优秀案例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学校将创新创新教育案例的收集并纳入教学大纲以及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情况,作为专业和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的重要基础。学校拟将创新创新教育案例的收集及应用情况作为创新教育教育改革相关教学类项目(含专业、课程、教改等项目)参评资格的必要条件;并将作为教师参加授课竞赛,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名师奖等评奖评优时的重要评审指标之一。

(三)日后,学校将陆续组织创新创业教育案例课程评选和观摩学习等活动,力求真正把创新创业教育案例贯穿课堂教学,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希望各单位和教师认真对待此项工作,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案例真正运用于教学实践,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校教学水平上新台阶。

(四)工作联系人:乔玉香,2383029;甘瑶瑶,2396023

 

附件:(请在通知附件压缩包下载)

1.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编写格式要求及范例

2.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评分表

3.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审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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