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的注册时间是9月2~3日,9月4日开始上课。教职工上班时间是9月1日。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在9月1日(含)之前完成,各单位组织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主要如下:
1、学院和职能部门:
(1)学生注册情况
(2)教师报到情况
(3)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
(4)教师授课时间表和学生班级课表的核对与发放情况;
(5)教材入库情况;
(6)实验室以及仪器设备落实情况
2、教育信息中心:多媒体教室设备检查与维护、校园网络工作状况的运行情况;
3、后勤服务:教室卫生、水、电、设施维护、车队和饭堂保障情况。
二、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一)时间安排
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在第一周星期一(9月4日)至星期六(9月9日)全天候进行,按大节上课时间,每天分五个时段检查。
(二)组织形式
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以单位自查和学校统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单位负责检查本单位师生课堂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全校范围的检查工作。
各教学单位自查由单位领导、教务管理人员、系(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组成检查小组。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工作的具体实施。
学校统查由校领导、教学督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教育信息中心、教务处人员、各学院副处以上领导以及教务员组成。学校领导、教学督导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信息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巡查时间、地点。教务处人员、各学院副处以上领导以及教务员组成检查组,主要对教学主楼、钟海楼、第二教学楼和艺术楼进行课堂教学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教师和学生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情况,教师和学生是否按时上、下课,教师是否擅自调停课或请他人代课情况,课堂教学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学生成长的言行等。具体按《广东海洋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82号)有关于规定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1、第1~4大节由教务处及各学院副处以上领导检查,第5大节由学院教务员及教务处人员检查。具体安排详见“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分组与工作安排表”(附件1),请各学院把参加检查人员名单的具体安排于9月1日下午3:00前以纸质加盖公章报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19室)。
2、参加检查人员于每次检查前10分钟,湖光校区到教学主楼201室签到,领取教学检查材料,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课堂教学检查,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情况检查表”(附件2)于当天检查结束后交回教学主楼201室。海滨校区新生还没报到,第一周不安排教学检查,但做好新生入学前期教学安排工作。
3、参加检查人员准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及时替补,不得缺席。
三、工作总结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本次教学准备工作和教学检查工作中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迅速整改,书面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文档于第二周报教务处质量监控科(电子文档请发jxpgzx@126.com)。职能部门应主动检查解决影响教学运行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附件:1、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分组与工作安排表
2、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情况检查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