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准备工作和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7-09-01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的注册时间是923日,94日开始上课。教职工上班时间是91日。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在91()之前完成,各单位组织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主要如下:

1、学院和职能部门:

1)学生注册情况

2)教师报到情况

3)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

4)教师授课时间表和学生班级课表的核对与发放情况;

5)教材入库情况;

6)实验室以及仪器设备落实情况

2、教育信息中心:多媒体教室设备检查与维护、校园网络工作状况的运行情况;

3、后勤服务:教室卫生、水、电、设施维护、车队和饭堂保障情况。

二、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一)时间安排

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在第一周星期一(94日)至星期六(99日)全天候进行,按大节上课时间,每天分五个时段检查。

(二)组织形式

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以单位自查和学校统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单位负责检查本单位师生课堂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全校范围的检查工作。

各教学单位自查由单位领导、教务管理人员、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组成检查小组。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工作的具体实施。

学校统查由校领导、教学督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教育信息中心、教务处人员、各学院副处以上领导以及教务员组成。学校领导、教学督导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信息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巡查时间、地点。教务处人员、各学院副处以上领导以及教务员组成检查组,主要对教学主楼、钟海楼、第二教学楼和艺术楼进行课堂教学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教师和学生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情况,教师和学生是否按时上、下课,教师是否擅自调停课或请他人代课情况,课堂教学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学生成长的言行等。具体按《广东海洋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82号)有关于规定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114大节由教务处及各学院副处以上领导检查,第5大节由学院教务员及教务处人员检查。具体安排详见“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分组与工作安排表”(附件1),请各学院把参加检查人员名单的具体安排于91日下午300前以纸质加盖公章报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19室)。

2、参加检查人员于每次检查前10分钟,湖光校区到教学主楼201室签到,领取教学检查材料,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课堂教学检查,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情况检查表”(附件2)于当天检查结束后交回教学主楼201室。海滨校区新生还没报到,第一周不安排教学检查,但做好新生入学前期教学安排工作。

3、参加检查人员准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及时替补,不得缺席。

三、工作总结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本次教学准备工作和教学检查工作中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迅速整改,书面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文档于第二周报教务处质量监控科(电子文档请发jxpgzx@126.com)。职能部门应主动检查解决影响教学运行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附件:1、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分组与工作安排表

2、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情况检查表

 

 

                               教务处

                              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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