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第二轮校内检查的通知(待批稿)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7-09-08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广海大党〔2017〕13号)、《关于做好< 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整理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17〕57号)要求,学校将于9月11-15日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第二轮校内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依据
(一)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
(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三)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对学院进行抽查,采用专家组集中检查的方式,每个单位的检查时间为半天,具体抽查学院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检查内容参见《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建任务分解表》(附件1)。通过院长汇报、专家质询、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二)对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后勤实体等有评建任务的单位(部门)全面进行检查,采用专家组集中检查的方式,每个单位的检查时间为2个小时左右。专家组依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广海大党〔2017〕13号)评建任务分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评建工作及相关支撑材料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工作汇报(服务教学、支撑教学、落实教学中心地位的亮点、特色、不足及整改措施);ƒ核查本单位(部门)支撑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目录和支撑材料建档工作,检查所列支撑材料是否全面有效支撑审核评估范围;支撑材料目录索引是否指向明确,方便调阅。具体单位、部门及检查任务详见《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建任务分解表》(附件1)。
三、专家组成及分组情况
专家主要由学校教学评建办领导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组成。具体分组如下:
(一)第一组
组长:安立龙
成员:何谦卫、曹望华、林永革
秘书:乔玉香、陆玉珍
检查单位:规划与法规处、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抽查部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第二组
组长:林年冬
成员:唐志军、居占杰、徐杰
秘书:刘金明、王陈文
检查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处,抽查部分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法政学院)
(三)第三组
组长:蔡鹰
成员:申玉春、严谨、师文庆、徐峰
秘书:杨少闻、徐文歆
检查单位:后勤管理处、综合服务中心、图书馆、基建处,抽查部分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航海学院)
(四)第四组
组长:简纪常
成员:张健东、夏杏洲、付东洋、邓礼标
秘书:高柯、甘瑶瑶
检查单位:科技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工会、学生处,抽查部分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
(五)第五组
组长:李育芳
成员:张光亚、王贵、吴卫祖、杨杰文
秘书:杨春杰、洪银蝶
检查单位:校团委、宣传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水生博物馆,抽查部分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六)第六组
组长:陈进军
成员:孙长军、韩自强、周良武
秘书:刘靖、曾永连
检查单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部、教育信息中心、校友办,抽查部分学院(经济学院)
(二)具体时间安排
详见《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第二轮校内检查安排表》(附件2)。
四、有关说明
(一)需要给检查组准备的案头材料
试卷统计表;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本学院承担课程统计表;本学院岗位设置情况、岗位职责、人员统计表;各专业任课教师名单;学生人数基本情况一览表;质量工程项目统计表;本学院管理办法(细则)汇编。
(二)资料准备时间节点
1.教学档案:做好近3年的教学档案归档工作。本次主要检查2016-2017学年教学档案。
2.其他资料:事例和数据统计近4个学年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单位(部门)工作要求
1.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及相关人员要在校内专家检查时间内到达现场,协助专家组检查和了解有关情况。
2.各单位(部门)要将所有材料准备到位,便于校内专家检查。
3.检查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情况总结报学校评建办备案。
(二)专家组工作要求
1.专家到各单位(部门)进行检查,填写广东海洋大学自评自建工作校内检查记录表,检查后需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及改进意见。
2.秘书工作要求:
(1)及时领取、分发广东海洋大学自评自建工作校内检查内容与要求表,并按照附件1评建任务分解表细化本组附件4检查记录表。(2)提前一天与被检查单位联系,落实检查地点,及时通知本组专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检查。(3)如实做好记录,起草检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交由专家组组长审核签字确认。(4)做好检查材料的整理与提交工作。(5)负责撰写本组检查报道。
秘书组工作由各组秘书1统筹,检查结束后,请于9月20日前将检查报告、检查记录表交学校评建办公室。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建任务分解表
2、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第二轮校内检查(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后勤实体、科研机构)安排表
3、广东海洋大学学院自评自建工作校内检查记录表
4、广东海洋大学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后勤实体、科研机构自评自建工作校内检查记录表(样表)
 
 
 
                             学校教学评建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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