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创新创业成果线下展示活动安排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7-09-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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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落实省发革委《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筹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强化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湛江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将举办2017年广东海洋大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根据学校《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海洋大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的通知》(校招生就业〔2017〕8号)的统一布署,现将创新创业成果线下展示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拟定2017年9月17日,如遇天气恶劣则顺延到下一周日。

二、参与对象

全日制在读本科、研究生均可个人或集体申请参加,集体作品合作者不超过5人。

三、项目范围

1.2016年(含)以前受学校资助立项且已完成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或论文、创业计划书和科技发明制作等)。

2.未受学校资助但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项目研究成果和创业计划书(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加)。

3.2017年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4.2016-2017学年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作品。

四、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各学院结合本院学科特点组织分展台(展台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提供),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具有学院特色的创新创业论坛,组织学生做学术报告或项目成果展示。

五、活动安排

1.征集作品(9月11日—9月14日)

①各学院做好本次展示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师生积极申报作品。各学院根据专业特色与学生特点,以学术创新为重点,挑选优秀作品参展。

②项目负责人填写《2017年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及成果展示模板(见附件2),交所在学院遴选。

展板包含信息如下(详见附件2):

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奖;未受资助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简介:200字左右;

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

创新点描述:100字左右;

项目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项目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立项年份:2013-2016年。

取得成果:

获奖信息:曾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项目,请注明:参加竞赛名称、获奖时间、奖励级别以及获奖作品形式。

③学院确定参展作品后,将申报表(附件1)、展板信息(附件2)和成果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文档一并报教务处备案(邮箱:gdousjk@163.com)。联系人:实践教学管理科黎老师,联系电话:2383121。

2.成果展示(9月17日)

各学院自行设计制作展示内容,每块展板尺寸约80x120cm,可展示2~3个项目。学校组织学院在湖光校区海洋广场布置展台,以展板展示为主,实物可同步展示。展板和展品在本次活动结束后请妥善保存,学校审核评估期间将安排再次展出。

3.学院论坛(9月15日—30日)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色与学生特点,以学术创新为重点,举办1-2场具有学院特色的学生创新创业论坛,由学生作报告,介绍学生创新实验(设计)研究成果,学科研究进展及创新创业实践体会。可安排在9月至10月。

六、学校支持

1.以学院为单位,参与展示的项目制作展板所需费用,按每个项目不超过300元核准报销,组织创新论坛一场(以半天,10位学生作报告计)予以3000元经费资助,按学校文件规定可支付耗材、教师指导费等。

2.学生创新论坛作报告和制作展板,论文已发表的,按参加地区性学术会议计创新学分;未发表论文的,按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会议计创新学分。

七、成果要求

1.创新性实验项目要突出专业特征,与社会现实相结合,论文内容及研究方要应注重创新性、科学性、前沿性、理论性、实践性。

2.创业计划书应依托具有知识产权和较好市场前景的科研成果、发明创新或技术专利成果、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已有产品,以及某种商业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规范、具体、可行的创业计划书。

3.作品涉及的领域不局限于作者所就读的学院,作品选题可来源于导师科学研究工作、个人兴趣爱好、专题调研、社会实践等。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图表清晰,引证准确。如内容与导师研究课题直接相关,需符合国家保密规定,有导师签字认可。

4.参赛者应遵守学术诚信,严禁剽窃他人学术作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八、工作要求

1.举办创新创业成果展对于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调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和学术研究热情,确保本届展会的效果。

2.要以此次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活动为契机,推动建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新机制。各学院要成立创新创业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组长,由教学秘书担任副组长,全面做好本院本科生创新创业活动工作,通过项目带动、导师指导、经费保障等措施,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

3.积极利用此次活动,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总结检查工作。要通过活动挖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优秀成果,同时对于实施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促,对获批后开展缓慢或未开展的项目暂停或收回经费资助。

4.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利用校园传媒营造良好的科技学术氛围,展示活动结束后对优秀项目成果在校园内广泛展示宣传,通过舆论引导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在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学术研究能力和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5.活动结束,各学院须及时进行总结,向教务处提交本次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本单位活动准备、组织实施、教师参与指导、学生参与及评价、活动成效、存在的不足以及经费使用方案等),凭合法票据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306)办理经费使用审核手续,由财务处办理报销,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务〔2009〕93号)有关规定。经费来源为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经费。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申报表

2.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模板

3.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创新创业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

地址:广东省 湛江市 邮政编码:524088

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