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暨“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7-06-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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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推动我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暨“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项目申报类别包括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改革试点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验班、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等项目。

1.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结合教育部关于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重点扶持在专业建设和改革上成效显著的本科专业,既可专业内整体推进,也可以创新创业实验班为载体,围绕创新创业教育开展试点改革专业建设,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教育资源、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建成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全方位融合、全过程覆盖的专业点,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改革试点专业。以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为引领,以持续改进提升为主线,认真研究专业认证标准、课程体系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配置等,完善人才培养中各教学要素和教学环节,积极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申请、专业自评和持续改进工作,从而提高我校工科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工程教育质量,不断增强我校工程类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度。

3.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验班。以卓越人才培养试验班为依托,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体系,制定卓越系列人才培养计划的培养标准,创新评价考核方法,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培养一批具备很好的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人才。

4.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围绕创新创业相关知识体系,建设三个方面的创新创业课程,一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批判精神的思维训练类课程,此类课程应注重创新创业精神的激发和培育;二是培养学生创新技能、创新手段的创新实践类课程,此类课程应注重创新创业知识的积淀;三是锻炼学生创业实践能力的创业实践类课程,此类课程应注重创业活动能力的训练。

5.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改革传统的以学科知识结构为逻辑的课程设计理念和思路,构建以工作过程系统化、典型工作任务等为基础的新型课程体系。该项目一般应该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在对专业培养目标进行科学设计的基础上,系统改革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申报此类项目的教师,应具有新型课程设计开发理念、能力,接受过相关培训。

6.协同育人平台。各本科专业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以及课程共享资源建设为依托,创新校内教育资源共享、区域资源共享和行业资源共享机制,构建校企、校校、校所、校政等协同育人平台。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专业大类限报1个项目。

7.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以专业大类为单位,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共同申报和建设,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教学任务,促进学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每个专业限报1个项目。

二、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在职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2.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较为明晰的改革思路和举措,能够主持项目直至结题。

三、项目实施周期及资助经费

1.项目实施周期:三年。

2.资助经费:项目实施周期内专业类项目每年2万元,课程类项目每年1万元,持续建设期内专业类项目每年1万元,课程类项目每年0.5万元。

四、遴选立项程序

1.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

2.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各类项目申报书纸质稿13份),连同其他作证材料交所在学院审核(附件2)。

3.各教学单位组织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分类汇总,填写《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暨“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汇总表》(附件1),并于73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交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行政楼303),电子版发至jwcgjs@126.com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排序(评审标准见附件3),并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发文立项。

五、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教学改革与建设已有工作基础和未来几年建设规划,将项目申报工作作为科学制订与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内涵发展、办出水平和特色的重要举措,按照申报要求,制定相关工作办法,按时、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高教室,姜晓丹,办公电话:2396023;实践科,徐文歆,办公电话:2383121

 

 

教 务 处

2017622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暨“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各类项目建设任务书

1. 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建设任务书

2. 广东海洋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改革试点专业建设任务书

3. 广东海洋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验班建设任务书

4. 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任务书

5. 广东海洋大学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任务书

6. 广东海洋大学协同育人平台项目申报书

7. 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表

附件3:各类项目评审标准

1.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评审标准

2.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改革试点专业评审标准

3.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验班评审标准

4.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评审标准

5. 协同育人平台项目+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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