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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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指南》(待批稿,见附件),现安排我校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推荐原则。从获我校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中,按照《关于公布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校教务〔201676号)公布的顺序依次遴选推荐(发文公布的顺序也即专家评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一个单位(部门)推荐1项。届时,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名额(目前还没下达),依次推荐上报。

2.项目成果的优化整合。同一个单位(部门)有多个项目入围的,单位(部门)要以原有项目成果为基础进行整合优化,对内容进行拓展、充实、提高,突出亮点和特色,突出创新,突出应用范围,突出与成果相关的项目、论文、教材、专著、人才培养等成果的支撑力度,提升项目竞争力。

3.时间安排。62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其它事宜待省教育厅正式文件下达后再予以补充发布,请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做好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4.工作联系人:乔玉香,2383029

                                        教务处
                                        2017428

 附件: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指南》(待批稿,附件下载)

地址:广东省 湛江市 邮政编码:52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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