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部分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和新建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291号,附件1),现组织推荐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推荐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校内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校内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各1名。
二、相关教指委委员要以专业类为单位申报。同等条件下,校内专家从我校现任学科带头人或专业建设首席教师(专业建设负责人)中择优推荐申报。各单位可推荐1名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申报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三、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推荐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5),单位审核汇总,填写《推荐高等学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附件3)。
四、申请承建、承担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指委的,填写《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附件4)和《申请承担、承建高等学校教指委员汇总表》(附件2)
五、请各单位将以上推荐表、申请表、汇总表后于2017年1月6日前1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教务处高教室(行政楼303),电子版材料发送jwcgjs@126.com。
六、学校组织审查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乔玉香,2383029。
教 务 处
2017年1月4日
附件1-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部分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和新建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2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