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清理确认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现将《关于清理确认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校财务〔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填写表1中(100101)教务处—本部门和(100102)教务处—专项经费中的本单位教师负责的项目,并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清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工作表》电子版发到jwcgjs@126.com,《清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工作表》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到教务处高教室(行政楼303)。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教务处将直接按结余报送学校。
联系人:姜晓丹;联系电话:2396023。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