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清理确认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7-03-07 点击数:

关于转发《关于清理确认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现将《关于清理确认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的通知》(校财务〔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填写表1(100101)教务处—本部门和(100102)教务处—专项经费中的本单位教师负责的项目,并以学院为单位于310日中午12点前,《清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工作表》电子版发到jwcgjs@126.com,《清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工作表》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到教务处高教室(行政楼303)。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教务处将直接按结余报送学校

联系人:姜晓丹;联系电话:2396023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

 

地址:广东省 湛江市 邮政编码:52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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