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重考报名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7-03-26 点击数:

一、报名资格
   2015版学籍管理第十七条规定,同一门课程在校生至多参加4次考核。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参加正常考核,考核不及格,准予补考1次。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核,须申请缓考。补考、缓考不及格者,可报名参加重考1次。除取消考试资格者外,学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在毕业学年(第七、第八学期)第12周前申请可跟开课班级参加考试1次,成绩性质为重考。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课程重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在 2015版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5]12号文}发文之后,即在2014-2015-2学期及以后学期累计考核次数未达到4次,本学期开课的,可报名重考。
2、非毕业班学生,补考、缓考不及格且未参加过重考的课程是本学期开课的,可报名重考, 对于参加过重考仍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在第七或第八学期方可再报名重考。
3、2013级毕业班学生,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是本学期开课的,符合报名资格的可报名重考;上学期(2016-2017-1学期)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虽然本学期不开课,但还是给予1次重考机会,可报名重考。
4、学生违纪、作弊的课程(公共任选课除外),在深刻认识错误之后,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教务处审核同意,方能报名该课程的重考。
5、在2014-2015-2学期及以后学期所有被取消资格的任何课程,不能报名重考。
6、学生缺考、违纪、作弊的公共任选课,不能报名重考,可重新修读或者选择其他课程修读﹔按《广东海洋大学通识教育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参加慕课等网络课程学习,未获得学分的,不安排补考及重考,可重新修读或者选择其他课程修读。
二、报名办法
1、课程重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公共体育课除外),具体详见“学生网上重考报名操作指南”。
2、公共体育课重考报名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由考试管理科统一下发电子表格报名,各班班委应组织好本班学生报名,并将报名结果报所在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务员。
3、各学院教务员需将学生班发回的“报名表”(电子文档)中没有学生签名报考的课程数据删除后,保留本院学生汇总成一张表,文件名称以学院名称命名,于4月10日前发至考试管理科邮箱(gdouksk@126.com)。
4、学生某些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如果是由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变动,造成课程号变更或不再开课以致系统无法生成重修数据提供报名的,可直接找所在学院教务员填写《学生课程重考辅助报名表》报名。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7日~4月4日,本次报名只开放1次,逾期不予受理。公共体育课报名时间同样是3月27日~4月4日。
四、报名说明
1、学生重考属自愿报名,各位同学需认真核对本人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成绩,对于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及早报名参加重考。已成功报名参加课程重考的学生,需按照学院或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参加重考。
2、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如果不是当前学期开课的,系统不能生成重修数据提供报名。
3、重考课程不需要重新上课修读。
各学生所在学院应及时将本通知及相关报名表转发学生班并指导报名,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并组织好本班学生的课程重考报名工作,使有需要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报名,尤其是2013级毕业班学生。
五、课程考核
1、所有已报名参加重考的课程,本学期开课的,随开课班级一起参加考核,由于人才培养方案变动不再开课和2013级学生上学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考核,一般在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学生网上重考报名操作指南
    2、公共体育课重考报名表(电子文档)
 
 
                                                          教务处
                                                        201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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