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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动态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及下学期初补(缓)考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6-12-21 点击数:
一、期末统考、成绩录入工作
1、本学期期末统考时间定于2017年1月3日(19周周二)、5日(19周周四)的上午和下午共4个时间段进行,共有《高等数学Ⅰx1》等8门课程进行统考,考试时间和试室的具体安排将公布至教务处网页、教学管理QQ群以及张贴在教学主楼和钟海楼。监考员任务书已于16周下发,各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需督促监考员和学生按规定时间参加监考和考试。
2、本学期教师录入学生课程成绩已于15周周一(12月5日)开始,截止录入时间暂定为2017年1月15日,请各开课单位务必通知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绩录入完毕。
在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前,教师若提出重新退回某门课程进行修改成绩的要求,可直接向本单位负责成绩管理的教务员提出申请,教务员有权限将课程退回教师重新录入。
3、对于教师无法正常录入的学生成绩(主要指在校生刷分再考、结业生返校考核成绩),各开课单位须按考试管理科下发的表格做好成绩登记工作(表格上无名单的学生成绩不允许自行添加),于2017年1月15日前按统一格式将成绩的电子文档发送到
考试管理科邮箱(gdouksk@126.com
),纸质稿(盖章)和学生考核试卷的第1页复印件(盖章)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交行政楼302室考试管理科。
二、下学期初补(缓)考工作
1、下学期补(缓)考初步定于2017年3月1~10日进行,具体的考核安排届时将公布至教务处网页、教学管理QQ群以及张贴在教学主楼和钟海楼,请学生所在学院通知课程缓考和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利用假期认真复习,参加下学期初的补(缓)考考核;
2、各开课单位需根据考试管理科公布的补(缓)考安排表,负责做好选派监考员和通知监考员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签到、领取补(缓)试卷并做好监考工作;
3、各学生所在学院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到教学主楼201室领取学生补(缓)考证,并负责发放到学生班;
4、对于返校申请补考的结业生,应在其不及格课程开设学期的前3周按规定到教务科办有关缴费修读手续,方可于第17或18周参加相应课程的考核;
5、补(缓)考成绩须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提交,具体要求届时以通知为准。
教务处
2016
年12月20日
地址:广东省 湛江市 邮政编码:524088
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