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生注册管理,现对学生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每学期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学生本人须持学生证、相关手续凭证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学院负责注册人员审核是否学生本人、学生证及相关凭证,符合注册条件的在学生证上盖注册章,并要求学生在“广东海洋大学学生注册登记表”(见附表)签字。每班学生完成注册后,学院领导在登记表上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登记表由学院保存,作为学生学籍处理的依据之一。
2、学生不能按期报到注册,须向所在学院申请延缓注册并请假,否则以缺课论处。
3、休学或其他原因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予注册。
4、学院不得擅自对未到校的学生进行注册。
5、申请复学的学生,须于开学第一周办理复学手续,缴纳学费后再凭学生证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6、未注册者,不能取得学籍,学校不承认其学习活动,不予记载成绩。
请各学院精心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学期注册工作。
附表: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注册登记表
教务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