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94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启动2016年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往届校级名师情况,择优推荐申报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参评教师应为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下同)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近3个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08学时/学年。
(二)其他条件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见校教务〔2007〕68号文件)和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执行。
二、评奖程序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撰写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个人资料(申报书统一用《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类)候选人推荐表》,见粤教高函[2016]194号文中附件4),填写《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经院(部)审核批准后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评审指标(粤教高函[2016]194号文中附件1)评审,并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投票产生校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学校批准后,发文表彰校级教学名师并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三、推荐须知
(一)推荐名额 2016年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将评选表彰1名。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一个单位至多推荐1人。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而未获得省教学名师称号的,可申报省级教学名师,不占所在单位本次申报名额。根据省级教学名师奖限额推荐要求,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我校推荐候选人为1名。
(二)推荐材料
1、纸质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校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表同用《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类)候选人推荐表》,见粤教高函[2016]194号文中附件4)1式2份,A4纸打印;
(3)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
请将推荐表和佐证材料按照候选人装订成册,每位候选人一册。
2、电子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以学院名称命名);
(2)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校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表同用《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类)候选人推荐表,需word格式,以“学院+候选人姓名”命名);
(3)候选人主讲的一门课程15-45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4)候选人相关资料的展示网站。
有关申报材料请于9月8日前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19),电子版材料发至:jxpgzx@126.com。联系人:刘靖、全梁,联系电话:2383363。
四、其他事项
1、请教育信息中心协助各申报人做好现场教学录像拍摄、剪辑、光盘刻录及展示网站制作工作。
2、往届学校名师拟申报省级名师的,按省厅文件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参与评审(与2016年校级名师一起择优推荐);并制作候选人相关资料的展示网站。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94号)
2、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教务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