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海洋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遴选广东海洋大学第二批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对象的通知》(校人事〔2016〕33号)的要求,现补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广东海洋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附件1)(一式两份)
2. 《广东海洋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
3. 佐证材料。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中所列项目,除教务处评选或立项建设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外,其他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教材建设情况、教学成果获奖情况、科研项目等均需提供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经学院考察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9月30日前将材料交到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行政楼303室,联系人:姜晓丹,联系电话:2396023),电子版发至邮箱:jwcgjs@126.com。
附件:1. 《广东海洋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
2. 《广东海洋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资格审查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