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即2016年秋季学期)
教材选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即2016年秋季学期)教材选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订教材范围
本次选订教材仅涉及我校在读学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即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使用的教材,不能超前多订。
二、教材选订原则
教材的选订应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教材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112号)及《广东海洋大学西方原版教材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原则如下:
1.“适用”原则:选订教材应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相符。充分考虑学生的经济负担,尽量选订经济适用教材,避免选订超学时、超内容、过度包装的高价教材。
2.“选优”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及教育部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部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推荐的优秀教材。
3.“选新”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质教材。
4.严禁选用包销教材。凡未列入国家、省及学校规划教材(如由部门推销、自行编写出版和分摊包销的书籍),或其它教材未经审批,视为包销教材,不得作为本校教材使用。凡因教师选用包销教材,而导致教材供应商无法通过正常采购渠道采购到教材,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任由任课教师及其所在院系负责。
三、教材选订的要求
1.要根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学生学习的需要选订教材。
2.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教材的选订由开课系负责,以课程组为单位统一选订。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限选课教材的选订由课程组负责,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教材的选订由任课老师负责。
3.选订教材后须经开课院系教学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的教材不得因任课教师的调整而更换。所有教材的订购信息都须通过教务处审查确认后方可预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教材供应商或学生推荐或发售教材。
4.课程号、课程名、学时、学分相同的课程,必须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5.公共必修课(思政课除外)、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限选课及专业任选课教材的选订要求;指定一主选教材后还应同时指定一备选教材,教务处根据需要从中选择一种教材订购。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若确无合适的出版教材选用而需要使用自编教材(讲义)时,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具体见附件1《自编教材(讲义)选用要求》。
7. 选用西方原版教材的,需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西方原版教材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88号)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订。
四、教材选订流程
利用“正方教材管理系统”(http://www.gdou.edu.cn/jw/)选订教材,具体要求如下:
1.任课教师网上选订或者申报教材(包括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具体操作步骤参照《教材网上征订操作指南(教师用)》(附件2)要求完成教材选订工作。
2.院系网上审核教材。具体操作步骤参照《教材网上征订操作指南(学院用)》(附件3),审核时发现有错订、漏订、重复订的应及时修正。
3.各院系审核完所有教材后,教务处编制教材征订计划(即教材预订单),学院审核无误后返回教务处。
五、教材选订的时间安排
1.教材选订或申报时间:2016年6月12日—6月21日
2.院系审核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
3.返回教材计划时间:2016年6月30日
六、其他
1.本通知中所有表格和网络选订或申报教材操作指南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务通知栏目或者在教学管理群共享下载。
2.教材征订目录等相关纸质资料请各教学单位到教材服务部领取(主校区主楼102室)。
3.联系方式:2396178,张老师,电子邮箱jwcgjs@126.com
附件1: 《自编教材(讲义)选用要求》
附件2:《教材网上征订操作指南(教师用)》
附件3:《教材网上征订操作指南(学院用)》
附件4:《教材网上征订操作指南(教务员用)》
附件5:《广东海洋大学西方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
教 务 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