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我校3月份财务数据统计,我校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整体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广东省省直部门综合支出考核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于综合支出考核不达标的,将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因此,各项目须加快经费预算执行进度避免资金被财政收回统筹,当年下达的项目建设经费,须在当年年底前使用完毕;2015年10月底前下达的资金(存量资金)应在2016年6月底前使用完毕。
请各项目所在单位及时转达,并协调和督促项目负责人(项目名单见附件)抓紧工作,并按照有关经费使用规定和项目经费年度使用计划,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按计划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省级财政支持)一览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