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6年9月赴台湾交流生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6-04-07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海洋大学、高雄海洋科技大学、佛光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拟于20169月派出学生到相关学校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派出学校

免学分费名额

自费名额

台湾海洋大学

2

1

高雄海洋科技大学

5

10

佛光大学

3

10

二、选拔对象

20142015级在校本科生(其中台湾海洋大学、高雄海洋科技大学面向水产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食品科技学院、航海学院学生,佛光大学面向各相关专业学生)。

三、派遣时间

20169月至20171

四、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并由学院出具在校期间思想表现鉴定;

2、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3、家庭或本人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没有拖欠学费或其他费用,能够负担在台湾的生活及其他费用;

4、本人自愿,遵守学校派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可选择进入学习的系所

1、台湾海洋大学

水产养殖学系、环境生物与渔业科学系、食品科学系、轮机工程系、运输科学系、生命科学系。

台湾海洋大学网址:http://www.ntou.edu.tw/

2、高雄海洋科技大学

轮机工程系、水产食品科学系、造船工程系、水产养殖系、航运管理系、海洋环境工程系、海洋生物技术系、航运技术系、渔业生产与管理系。

高雄海洋科技大学网址:http://192.83.194.58/welcome.seam

3、佛光大学

文化资产与创意学系、产品与媒体设计学系、中国文学与应用学系、外国语文学系、社会学系、公共事务学系、管理学系、应用经济学系。

佛光大学网址:http://www.fgu.edu.tw/  

六、费用

请咨询对外联系处邓老师。

七、注意事项

1、经批准赴台湾交流学习的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尽可能选择与我校同学期衔接的并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修读。由相关专业学院会同对外联络处根据合作协议,结合学生所在专业实际制定学生课程修读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后组织实施;

2、交流生返校后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课程学分及成绩转换申请(同时须附就读学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由学院领导审核报教务处确认同意后,方可由各学院进行成绩录入;

3、交换生仍须按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八、报名

符合条件并有意到台湾地区交流学习的学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本、专科交流生派出就读审批表》(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务科下载);

2、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

3、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成绩单;

各学院审核后于416日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的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

赴台学习事宜请咨询:2396206   邓老师(对外联络处)
    选拔学生事宜请咨询:2396022   李老师(教务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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