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第十七周学校组织教学检查,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通知每位教师按照教学任务授课,不准提前结课,学生准时到课。经检查,有违反课堂教学管理有关规定者,学校将严肃处理,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同时派一名干部参加教学检查工作,将检查人员名单于12月28日(星期一)上午8时报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具体检查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第十七周教学检查任务安排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27日
附件:
第十七周教学检查任务安排表
检查地点 |
检查时间 |
参与检查单位 |
备注 |
教学主楼 |
周一至周四
每天1-4大节 |
经济管理学院、文学院、法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考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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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海楼 |
周一至周四
每天1-4大节 |
信息学院、食品学院、工程学院、水产学院、实验教学部、高教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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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教学楼 |
周一至周四
每天1-4大节 |
航海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体育休闲学院、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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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农楼 |
周一至周四
每天1-4大节 |
外国语学院、教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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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教楼 |
周一至周四
每天1-4大节 |
农学院、实践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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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楼 |
周一至周四
每天1-4大节 |
艺术学院、质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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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教学楼 |
周一至周四
每天1-4大节 |
海滨校区教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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