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9年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5-10-2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粤教高函〔2014〕8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规划和学校“十三五”教学与专业建设规划,并依据《广东省关于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实施意见》,各部门单位应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提前对未来三年的主要支出政策改革进行合理预测,特别是提前确定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相应年度预算,同时根据省厅推进项目库建设和改革的要求,我校决定启动2017-2019年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级别分省级和校级。凡已立项为校级的项目可以申报省级项目;未立项为校级的项目可以同时申报省级和校级项目,也可以只申报校级项目。已立项为省级项目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项目申报类别参照《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广海大党〔2014〕48号),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建设计划、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协同育人平台、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优秀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名师培育、教材建设等项目。
  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学科竞赛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
  二、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建设计划等专业类项目,同一个专业只能申报其中一个项目类型。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可按专业申报,亦可按照专业类进行申报,要求已有三届毕业生、在专业建设和改革上成效显著的本科专业;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2、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按专业进行申报。建设目标定位准确、师资力量充足、课程体系合理、突出产学结合、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树立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品牌。
  3、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按专业类进行申报。建设理念超前、条件优良、师资充足、方法先进、产学结合、实效突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综合性研究、改革与实践。
  4、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建设计划。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广,海洋与气象学院、农学院、工程学院和信息学院相关专业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建设计划项目。
  5、精品资源共享课。各专业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围绕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申报1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省级以上特色专业可增加申报一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省级精品课程所在专业可增加申报相应数量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其中至少有1门课程由教授牵头组织申报;承担公共课教学的单位可以一级学科为单位,各申报1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6、精品视频公开课。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限以国家级、省级及校级教学名师、学术名家主讲为主,课程内容突出科普性、普及化;重点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高校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及学术讲座,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和社会热点类的课程。详细要求参见《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
  7、协同育人平台。各本科专业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以及课程共享资源建设为依托,创新校内教育资源共享、区域资源共享和行业资源共享机制,构建校企、校校、校所、校政等协同育人平台。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专业大类限报1个项目。
  8、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以专业大类为单位,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共同申报和建设,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教学任务,促进学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每个专业限报1个项目。
  9、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以专业大类为单位申报,探索拔尖人才、复合人才和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每个教学单位限报一项。已申报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10、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围绕“双百工程”人才培养实践,相关学院依托硕士、博士授权学科和专业,各申报1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11、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以专业大类为单位申报。
  12、教学团队。省级及以上特色(重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及以精品课程、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依托相关课程建设各申报1个教学团队项目。
  13、教材建设。学校重点资助编写出版能体现学校学科特色、反应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教材。申报教材必须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本科课程,并确定在该课程的教学中使用。鼓励教师针对学校教学实际,编写出版体现教学特色的实验、实习课程教材。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国家、省级特色(重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点、省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编写出版主要课程的教材。具体申报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4。
  三、项目实施周期及资助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
  校级项目资助额度为:专业类项目和实践教学基地项目每年2万元,教学团队项目每年1万元,课程类项目每年5000元,校内教材建设项目1次性4万元,其他类型项目资助标准参照以往同类项目标准。省级项目根据当年度教学类项目总经费统筹安排,参照2016年标准支付。
  四、遴选立项程序
  1、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
  2、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推荐表),连同其他作证材料交所在学院审核(附件2)。
  3、各教学单位组织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分类汇总,排序推荐,按推荐顺序填写《2017-2019年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教学改革与建设规划项目汇总表》(附件1),并于11月25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各类项目申报书纸质稿1式3份)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19),电子版发至jxpgzx@126.com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排序(评审标准见附件3),并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校级项目由学校发文立项;省级推荐项目,需每年根据省教育厅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通知确定推荐名额,排序推荐。
  五、注意事项
  1、我校2016年省级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教学改革与建设规划项目,根据省厅要求,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广海大党〔2014〕48号)项目顺序,已于今年8月份向省厅完成推荐,因此2016年的省级项目不需要再组织申报。
  2、本次申报项目是申报2017-2019年的校级和省级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教学改革与建设规划项目。其中,申报省级项目的,原则上须从今年6月份申报的2016-2018年省级财政资助教学类规划项目中推荐(项目名称要求一致);非2016-2018年省级财政资助教学类规划项目的,特别优秀的本次也可以申报。
  3、2017-2019年,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和具体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从本次遴选的省级规划项目中排序推荐省级项目,不再另行组织申报;2017-2019年的校级项目也从本次遴选规划的校级项目中立项,原则上也不再组织申报。因此,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教学改革与建设已有工作基础和未来几年建设规划,统筹组织,做好本次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高教室,姜晓丹,办公电话:2396023;实践教学科,徐文歆:办公电话:2383121;质量监控科,刘靖,办公电话:2383363)
 
 
                                                           教 务 处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1:《2017-2019年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教学改革与建设规划项目汇总表》(请按以下模板,用EXCEL格式填报)
 
院长(主任)签字:            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所在单位 职称 职务 项目依托的专业/课程/基地/单位 校内立项文件(文号) 项目申报级别 备注
                   
                   
                   
                   
                   
 
 
  附件2:各类项目申报书
  (1) 《广东海洋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2) 《广东海洋大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3) 《广东海洋大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4) 《广东海洋大学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
  (5) 《广东海洋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6) 《广东海洋大学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推荐表》
  (7) 《广东海洋大学协同育人平台项目申报书》
  (8) 《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表》
  (9) 《广东海洋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申报书》
  (10) 《广东海洋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
  (11) 《广东海洋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
  (12) 《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团队项目推荐表》
  (13) 《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资料
  附件3:各类项目评审标准
  (1)专业类建设项目申报评审指标
  (2)广东海洋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标准
  (3)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4)协同育人平台项目+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评审指标
  (5)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评审指标
  (6)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评审指标
  (7)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评审指标
  (8)教学团队项目评审指标
  (9)教材建设项目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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